2023下半年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招聘20人公告
2023-11-21 来源: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浏览量:197
因工作需要,经学院研究决定招聘工作人员20名,现将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所有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
三、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
详见《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尚处于试用期内新录用的公务员。
6.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7.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8.曾有学术不端等不良行为的。
五、提供材料要求
学历学位材料。2024年应届毕业生因暂时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上传报名系统);其他人员须在报名时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等材料,国(境)外院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六、报名时间、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9日至11月22日17:30。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221.10.10.10:7076
(2)报名流程:报考者在报名网址注册后进入系统报名。报名须按照《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所述岗位要求及报名系统提示的《应聘者报名须知》进行填报,并以附件形式上传报考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证书或证明(如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英语等级证明等)。报考专业学科类别归属可查看研招网硕士目录:https://yz.chsi.com.cn/zyk/
(3)心理测评
报名后可登录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官网,完成心理测评,测评时间为2023年11月14日-23日中午12:00,考生在截止时间前完成即可。未按时完成心理测评者,视为主动放弃。心理测评具体操作方法及注意事项详见附件2。
七、资格审查及考核安排
1.资格初审:学院将在公告日起根据岗位条件及报考者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筛选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考生可通过查看报名系统获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2.现场资格复审及考核时间:
(1)第一批次岗位为:司机以外所有岗位,2023年11月25日上午8:00-9:0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随即进行现场考核。
(2)第二批次岗位为:司机,2023年12月2日上午8:30-9:30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复审合格后随即进行现场考核。
现场资格复审将再次对资格初审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原件(不含电子版)进行复审,对未能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复审不能通过,请考生带好原件及相应复印件1份。
3.考核地点: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仙市镇仙滩社区德铭路3号),具体考核地点见现场指引。
4.考核方式:详见《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若有备考题目的,备考题目详见附件3。
5.考生应随时关注自身健康情况,做好个人健康第一责任人。
八、体检及考察
(一)体检
1.体检入围名单确定。考核最终成绩当场公布,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入围名单。考生考核总成绩未达到60分或岗位考核项目大于1项,其中任何单项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均不纳入体检入围名单。应届毕业生可先签定就业协议书,在入职前完成体检,体检不合格取消拟录用资格。
2.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招聘体检实施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的,按照新规定执行。
3.体检时间和地点。
(1)体检地点:学院附属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附属自贡市第四人民医院。
(2)体检时间以官网公告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弃权。
4.复检。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10内复检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5.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应聘者承担。
(二)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四川省、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自贡市委组织部关于考核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九、公示及录用
依据招聘公告规定和体检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无异议者,按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如拟录用人员因取消或放弃拟录用资格形成空额,学院将根据实际情况,报院长办公会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十、薪资待遇
一经录用,学校按政策购买社保、缴纳住房公积金、提供个性化培训、享受体检、职工餐等福利;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副高及以上职称入高校事业编;博士待遇一事一议。
十一、报考纪律要求
1.报考者必须保证提供信息真实准确,提供资料完全符合要求,若所填信息不能证明自己完全符合报考条件而导致审查不能通过,或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电话不畅通、邮件不回复、未及时查看官网公告、未及时回复报名系统通知等情况导致无法进行下一环节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报考者不符合招聘条件或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任何环节出现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及录用资格。对考核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十二、注意事项
1.报考者须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岗位、范围、条件、有关注意事项等内容,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招聘条件的岗位报名,且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执行。
工作日联系电话:0813-8283568,联系人:王老师;
监督电话:0813-8283589,联系人:林老师;
心理测试咨询:0813-8283562,联系人:李老师;
报名系统技术咨询:13568909391,联系人:董老师。
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
2023年11月9日
附件1: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岗位及具体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原标题:四川卫生康复职业学院2023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vchr.edu.cn/info/1063/4583.htm